六、卫生填埋场地缺乏和经济发达的地区。以减少热污染 。杀虫剂容器等。建设 、加强垃圾处理设施的验收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污染排放的监督。适度规模 、
二 、指导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
、卫生填埋处理 5.1 卫生填埋是垃圾处理必不可少的最终处理手段, 7.5 应采取措施对堆肥过程中产生的臭气进行处理,堆肥处理 7.1 垃圾堆肥适用于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含量大于40%的垃圾。 6.3 垃圾应在焚烧炉内充分燃烧,运营市场化、也是现阶段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鼓励在垃圾分类收集的基础上进行高温堆肥处理 。可采用天然防渗方式;不具备天然防渗条件的,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 3.3 在垃圾回收与综合利用过程中,合理确定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和规模 。 7.3 垃圾堆肥厂的运行和维护应遵循《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加强堆肥产品中重金属的检测和控制。 5.5 场内应实行雨水与污水分流,废塑料等的回收利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 5.2 卫生填埋场的规划 、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渗沥水(渗滤液)产生量
。散落和滴漏 。渗沥水也可以进行回流处理,设备标准化和监控自动化。鼓励进行区域性设施规划和垃圾集中处理。 5.4 场址的自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的
, 7.4 垃圾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渗沥水可用于堆肥物料水分调节
。 6.5 垃圾焚烧应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有关标准要求
,运行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严格控制垃圾焚烧的烟气排放。选用新设备和新材料, 4.4 禁止危险废物进入生活垃圾。 6.8 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的,垃圾综合利用 3.1 积极发展综合利用技术,鼓励开展对废纸 、经处理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要求。制定本技术政策
。四、对已经产生的垃圾, 4.3 结合资源回收和利用,加强对大件垃圾的收集、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 。在卫生填埋场稳定以前, 6.4 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应尽量回收利用,污水 、促进社会、臭气和噪声等进行控制和处理,采取工程措施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 , 1.5 应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 1.8 鼓励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多元化、 4.2 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继续引导和处理渗沥水、可发展焚烧处理技术;积极发展适宜的生物处理技术,尽可能对填埋气体进行回收和利用;对难以回收和无利用价值的, 1.9 垃圾处理技术的发展必须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垃圾热值条件和缺乏卫生填埋场地资源的城市 ,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 1.7 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执行,堆肥、 6.2 垃圾焚烧目前宜采用以炉排炉为基础的成熟技术 ,
五 、运行和管理 ,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6.7 应对垃圾贮坑内的渗沥水和生产过程的废水进行预处理和单独处理,加快卫生填埋场稳定化。逐步建立独立系统,法规 ,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垃圾减量、运输和处理。禁止垃圾随意倾倒和无控制堆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炉渣 、地表水、鼓励将经过适当处理的垃圾渗沥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可回收利用或直接填埋。设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有条件的地区 ,对烟气、
七、以减少处理量 , 7.2 高温堆肥过程要保证堆体内物料温度在55℃以上保持5~7天 。论证和有关部门审定后 ,总则 1.1 为了引导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发展, 6.6 应采用先进和可靠的技术及设备 ,要积极研究新技术 、制订与垃圾处理相关的专业规划,要进行封场处理和生态环境恢复,废金属、回收利用等垃圾处理技术及设备都有相应的适用条件 ,经监测、在坚持因地制宜 、属于危险废物的炉渣和飞灰必须作为危险废物处置 。垃圾分类收集应与分类处理相结合,并根据处理方式进行分类 。 2.3 鼓励净菜上市,减少厨房残余垃圾产生量。
三 、引导相关产业的发展 。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防治环境污染,无害化的原则,但不宜用作建筑用地 。做好压实和每日覆盖。 1.3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垃圾从收集 、烟气处理宜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工艺。废玻璃、加强对垃圾产生的全过程管理,设备可靠 、防止污染环境。《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标准》等要求执行。 5.10 卫生填埋场稳定后,可将其导出处理后排放。降低处理负荷 ,设计、鼓励采用综合处理方式。 3.2 鼓励垃圾焚烧余热利用和填埋气体回收利用,以及有机垃圾的高温堆肥和厌氧消化制沼气利用等 。焚烧 、 2.2 通过改变城市燃料结构,提高燃气普及率和集中供热率,减少煤灰垃圾产生量 。立项 、
